20150531

自由時報-〈中部〉法律研討會 后豐大橋命案成案例

〔記者歐素美/台中報導〕靜宜大學法律系、法律服務社及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昨舉辦「法律與科學的交會—從刑案探索鑑識制度與學術研討會」,會中針對日前發回更審的后豐大橋命案提出討論,律師黃虹霞表示,因警方調查中對於死者陳屍水平位移等出現多項疑點,她才為兩名嫌疑人免費辯護,希望有罪的就判,沒罪的就應還他們清白。

自由時報-〈中部〉法律研討會 后豐大橋命案成案例

自由時報-〈中部〉法律研討會 后豐大橋命案成案例

〔記者歐素美/台中報導〕靜宜大學法律系、法律服務社及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昨舉辦「法律與科學的交會—從刑案探索鑑識制度與學術研討會」,會中針對日前發回更審的后豐大橋命案提出討論,律師黃虹霞表示,因警方調查中對於死者陳屍水平位移等出現多項疑點,她才為兩名嫌疑人免費辯護,希望有罪的就判,沒罪的就應還他們清白。

20141206

「后豐大橋案 冤屈十二年」
讓無辜的孩子回家吧!

時間】2014.12.07 (日)09:00
【地點】台中監獄門口(台中市南屯區培德路9號)
【出席】
主持:羅士翔(冤獄平反協會執行長)
發言:王淇政母親、姊姊
洪世緯大兒子
邱顯智(后豐大橋案義務律師)
陳沛穎(靜宜大學法律服務社成員)
【主辦單位】冤獄平反協會 新聞聯絡人:羅士翔
后豐大橋案冤屈十二年,聲援團體各自帶著標牌,期盼淇政、世緯快平反
2002年12月7日,一名陳姓女子自后豐大橋上墜落身亡,案件關係人王淇政與洪世緯從「不起訴處分」變成「共同殺人罪」成立,王淇政遭判15年有期徒刑,洪世緯遭判12年6個月有期徒刑。2009年三審有罪確定後,家屬仍極力為平反奔走。

2014/12/7 「后豐大橋案 冤屈十二年」 讓無辜的孩子回家吧!記者會新聞稿

「后豐大橋案 冤屈十二年」
讓無辜的孩子回家吧!

時間】2014.12.07 (日)09:00
【地點】台中監獄門口(台中市南屯區培德路9號)
【出席】
主持:羅士翔(冤獄平反協會執行長)
發言:王淇政母親、姊姊
洪世緯大兒子
邱顯智(后豐大橋案義務律師)
陳沛穎(靜宜大學法律服務社成員)
【主辦單位】冤獄平反協會 新聞聯絡人:羅士翔
后豐大橋案冤屈十二年,聲援團體各自帶著標牌,期盼淇政、世緯快平反
2002年12月7日,一名陳姓女子自后豐大橋上墜落身亡,案件關係人王淇政與洪世緯從「不起訴處分」變成「共同殺人罪」成立,王淇政遭判15年有期徒刑,洪世緯遭判12年6個月有期徒刑。2009年三審有罪確定後,家屬仍極力為平反奔走。

20141205

2014/11/13最高法院將台中高分院駁回再審之原裁定撤銷

圖/洪于香提供

今年2014年11月13號最高法院將先前台中高等法院駁回再審聲請之裁定,撤銷發回台中高分院更裁 (103年度台抗字第764號)后豐案的再審再次被發回台中高分院繼續審查,同一案號的再審被最高法院發回兩次在司法上很難得,這也是該案在2006年定讞後,在高等法院第六次審查。發回更裁內容整理如下:

1、原判決認定死因似未考量水平位移,而石台平法醫之意見主要依據為水平位移,倘若石台平法醫具備鑑定人之適格,即屬有新證據之存在:

裁判書提及:「判決以後成立之鑑定報告,祇要該鑑定人對於鑑定事項係具有特別知識經驗者,且其鑑定內容係根據另一證據作成,而該另一證據係成立於事實審法院判決之前者,應認為有新證據之存在。」故石法醫之鑑定意見,雖係在判決確定後始作成,但祇需證明石台平法醫師具備鑑定人之適格性,即屬有新證據之存在。

而原裁定(102聲再更字第1號刑事裁定)誤將具鑑定人屬性之石台平法醫師為證人,且以其並未曾於其他訴訟案件中為證言之陳述,不得以其事後所載之個人鑑定意見為新證據,作為其鑑定意見非為再審新證據之理由而駁回再審。

2、死者墜落之水平位移2公尺之起算點,究竟為橋墩或護欄並未清楚記載,原裁定未盡調查,使辯護人表示意見,遽以認定,尚嫌速斷:

原裁定稱本案死者陳屍處之水平位移之距離係以橋墩為計算基準點,並非自護欄起算,而稱死者墜落陳屍處距離護欄之水平位移應當不到2公尺,就認定該水平位移自橋墩起算,故水平位移應不在自殺之數據範圍內,故為他殺,顯已有調查未盡之情事。

3、本件得否開啟再審,應由水平位移及其他有利不利證據綜合觀察評價:

本裁定稱判斷本件是否開啟再審,應是指原確定判決所認定之事實,若再引入該水平位移之距離,而就該新證據之鑑定意見,結合前述不利於抗告人之證人與鑑定證人之證詞,及有利抗告人之測謊鑑定等證據,為綜合評價,是否已對原確定判決之事實產生合理懷疑即可。

原裁定(102聲再更字第1號刑事裁定)以現有之法醫學文獻資料,所述之水平位移並非判斷死因之唯一絕對客觀依據,而為再審駁回理由之一,但再審之新證據僅需產生合理懷疑即足夠,至於新證據是否達到改判無罪,須待裁定開始在審後始判斷。

台中高分院的第六次
該案自定讞以來,王淇政聲請三次再審、洪世緯聲請二次再審,甚至台中高分檢檢察官也曾替兩位被告提起一次再審,這已是該案第六次在台中高分院了,我們期望藉由一次次的法律救濟能讓法院正視這個冤案,我們也鼓勵台中高等法院能做出正義的判決。

從2002年案發至今12年過去,王淇政、洪世緯離正義還有多遠,回家的路還有幾公里?12年消逝的青春回不來,這案發當時,被告分別為22歲、25歲的年輕人,至今兩人已經是30幾歲了!這次司法再度透出一絲陽光,期望陽光露臉後就此停止青春的消逝。

2014/11/13最高法院將台中高分院駁回再審之原裁定撤銷

2014/11/13最高法院將台中高分院駁回再審之原裁定撤銷

圖/洪于香提供

今年2014年11月13號最高法院將先前台中高等法院駁回再審聲請之裁定,撤銷發回台中高分院更裁 (103年度台抗字第764號)后豐案的再審再次被發回台中高分院繼續審查,同一案號的再審被最高法院發回兩次在司法上很難得,這也是該案在2006年定讞後,在高等法院第六次審查。發回更裁內容整理如下:

1、原判決認定死因似未考量水平位移,而石台平法醫之意見主要依據為水平位移,倘若石台平法醫具備鑑定人之適格,即屬有新證據之存在:

裁判書提及:「判決以後成立之鑑定報告,祇要該鑑定人對於鑑定事項係具有特別知識經驗者,且其鑑定內容係根據另一證據作成,而該另一證據係成立於事實審法院判決之前者,應認為有新證據之存在。」故石法醫之鑑定意見,雖係在判決確定後始作成,但祇需證明石台平法醫師具備鑑定人之適格性,即屬有新證據之存在。

而原裁定(102聲再更字第1號刑事裁定)誤將具鑑定人屬性之石台平法醫師為證人,且以其並未曾於其他訴訟案件中為證言之陳述,不得以其事後所載之個人鑑定意見為新證據,作為其鑑定意見非為再審新證據之理由而駁回再審。

2、死者墜落之水平位移2公尺之起算點,究竟為橋墩或護欄並未清楚記載,原裁定未盡調查,使辯護人表示意見,遽以認定,尚嫌速斷:

原裁定稱本案死者陳屍處之水平位移之距離係以橋墩為計算基準點,並非自護欄起算,而稱死者墜落陳屍處距離護欄之水平位移應當不到2公尺,就認定該水平位移自橋墩起算,故水平位移應不在自殺之數據範圍內,故為他殺,顯已有調查未盡之情事。

3、本件得否開啟再審,應由水平位移及其他有利不利證據綜合觀察評價:

本裁定稱判斷本件是否開啟再審,應是指原確定判決所認定之事實,若再引入該水平位移之距離,而就該新證據之鑑定意見,結合前述不利於抗告人之證人與鑑定證人之證詞,及有利抗告人之測謊鑑定等證據,為綜合評價,是否已對原確定判決之事實產生合理懷疑即可。

原裁定(102聲再更字第1號刑事裁定)以現有之法醫學文獻資料,所述之水平位移並非判斷死因之唯一絕對客觀依據,而為再審駁回理由之一,但再審之新證據僅需產生合理懷疑即足夠,至於新證據是否達到改判無罪,須待裁定開始在審後始判斷。

台中高分院的第六次
該案自定讞以來,王淇政聲請三次再審、洪世緯聲請二次再審,甚至台中高分檢檢察官也曾替兩位被告提起一次再審,這已是該案第六次在台中高分院了,我們期望藉由一次次的法律救濟能讓法院正視這個冤案,我們也鼓勵台中高等法院能做出正義的判決。

從2002年案發至今12年過去,王淇政、洪世緯離正義還有多遠,回家的路還有幾公里?12年消逝的青春回不來,這案發當時,被告分別為22歲、25歲的年輕人,至今兩人已經是30幾歲了!這次司法再度透出一絲陽光,期望陽光露臉後就此停止青春的消逝。

20141121



邱顯智律師:

11月19日,我們終於收到最高法院的裁定,撤銷台中高分院駁回再審的裁定,因此后豐­案現在可以再發回到台中高分院進行審理,決定是否開啟再審!我們非常高興,終於能回到­台中高分院再次決定是否開啟再審。

這份裁定中非常重要的一點是,認為石台平法醫的鑑定,只要具備鑑定人的資格,當然就是­「新證據」。這個觀點彌足珍貴。

后豐案二位當事人,王淇政與洪世緯,已經在監獄中渡過非常長的一段時間,我們認為二位­年輕人非常無辜。前陣子,洪世緯的媽媽才去世,我們也協助辦理病危及奔喪手續。參與洪­媽媽喪禮時,我們非常難過,一個家庭因為洪世緯的冤案,媽媽因此含恨而終。希望,洪媽­媽在天上保佑我們,讓再審能儘速開啟,還二位年輕人一個清白。

律團及參與救援本案的學生們會繼續努力,也希望大家持續關注后豐案,給予被冤者支持,­謝謝大家。



后豐冤案-絕不放棄,繼續救援!



邱顯智律師:

11月19日,我們終於收到最高法院的裁定,撤銷台中高分院駁回再審的裁定,因此后豐­案現在可以再發回到台中高分院進行審理,決定是否開啟再審!我們非常高興,終於能回到­台中高分院再次決定是否開啟再審。

這份裁定中非常重要的一點是,認為石台平法醫的鑑定,只要具備鑑定人的資格,當然就是­「新證據」。這個觀點彌足珍貴。

后豐案二位當事人,王淇政與洪世緯,已經在監獄中渡過非常長的一段時間,我們認為二位­年輕人非常無辜。前陣子,洪世緯的媽媽才去世,我們也協助辦理病危及奔喪手續。參與洪­媽媽喪禮時,我們非常難過,一個家庭因為洪世緯的冤案,媽媽因此含恨而終。希望,洪媽­媽在天上保佑我們,讓再審能儘速開啟,還二位年輕人一個清白。

律團及參與救援本案的學生們會繼續努力,也希望大家持續關注后豐案,給予被冤者支持,­謝謝大家。



20141019

后豐案的沿路痕跡


過去兩年,靜宜大學法律服務社的工作重心之一便是后豐大橋墜橋案,除參與律師團討論,也與家人一同面對該件冤案。
108號,靜宜法服社舉辦迎新活動,其中一項主題便是跟法律新鮮人介紹后豐案,希望能夠讓更多人一起來關心這個案子。當天邀請到冤獄平反協會執行長羅士翔律師,以及該案被告當事人王淇政的家屬,與我們分享救援案件的心路歷程,王姊姊也向我們表示其對於司法制度的想法。

司法失職變成事實,人民成偵探就是義務?!

后豐案的沿路痕跡-靜宜法服社迎新活動

后豐案的沿路痕跡


過去兩年,靜宜大學法律服務社的工作重心之一便是后豐大橋墜橋案,除參與律師團討論,也與家人一同面對該件冤案。
108號,靜宜法服社舉辦迎新活動,其中一項主題便是跟法律新鮮人介紹后豐案,希望能夠讓更多人一起來關心這個案子。當天邀請到冤獄平反協會執行長羅士翔律師,以及該案被告當事人王淇政的家屬,與我們分享救援案件的心路歷程,王姊姊也向我們表示其對於司法制度的想法。

司法失職變成事實,人民成偵探就是義務?!

20141003


我們一起跑,看誰能趨近事實,而法院一定會贏!
                                                        「當冤案的成因是因有罪推定,那錯誤就會落在事實上。
后豐案義務律師劉繼蔚
                                                                                          正義女神,一手持天平,一手持寶劍。

后豐女子墜橋案有兩種「事實」的版本,其所爭議的是陳姓女子是像主要證人所說的被丟下橋,抑或自己跳下導致死亡?后豐案的事實為何者?

小叮噹,帶我們飛到過去吧!

我們一起跑,看誰能趨近事實,而法院一定會贏!


我們一起跑,看誰能趨近事實,而法院一定會贏!
                                                        「當冤案的成因是因有罪推定,那錯誤就會落在事實上。
后豐案義務律師劉繼蔚
                                                                                          正義女神,一手持天平,一手持寶劍。

后豐女子墜橋案有兩種「事實」的版本,其所爭議的是陳姓女子是像主要證人所說的被丟下橋,抑或自己跳下導致死亡?后豐案的事實為何者?

小叮噹,帶我們飛到過去吧!

20140918


抗告!抗告!

再審新證據僅需足以動搖原確定判決,即可開啟再審
 

 
 
 
8/21遞抗告書二狀至最高法院 
 
今年201479號臺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駁回王淇政的再審聲請,后豐案義務律師表示:「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我們絕不放棄」繼續為此駁回再審之裁定書提抗告,律師們提的抗告補充理由,其中一個關鍵是要指出台中高分院混淆「裁定開啟再審與否」以及「是否可改判無罪」之程序

抗告書二狀-再審新證據僅需足以動搖原確定判決,即可開啟再審


抗告!抗告!

再審新證據僅需足以動搖原確定判決,即可開啟再審
 

 
 
 
8/21遞抗告書二狀至最高法院 
 
今年201479號臺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駁回王淇政的再審聲請,后豐案義務律師表示:「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我們絕不放棄」繼續為此駁回再審之裁定書提抗告,律師們提的抗告補充理由,其中一個關鍵是要指出台中高分院混淆「裁定開啟再審與否」以及「是否可改判無罪」之程序

20140912

文/陳冠婷
 
監察院調查報告怎麼說?

從判決後到2012年以前,律師提過上訴,檢察總長提過非常上訴,但全部都被駁回。2012年監察院對此案做出了長達93頁的調查報告,以下為監察院報告中的一些疑點:

高中生的觀察-監委提出意見表示案件不單純-第二篇

文/陳冠婷
 
監察院調查報告怎麼說?

從判決後到2012年以前,律師提過上訴,檢察總長提過非常上訴,但全部都被駁回。2012年監察院對此案做出了長達93頁的調查報告,以下為監察院報告中的一些疑點:

20140828

/陳冠婷
2013年12月5號現場模擬從橋下往橋上看
2013年,我來到冤獄平反協會實習,在那邊最深入接觸到的案件,就是后豐大橋案。這個案件有兩位檢察官經手過,第一位檢察官認為證據不足,沒有起訴;但兩年過後證人翻供,另一位檢察官起訴了這兩位現在被關在牢裡的人。這個案件最大的轉折點就是證人的證詞,事情發生當天說他不知道發生什麼事,兩年後卻又改口說他其實全部都有看到。總之,不論證人說了什麼,先來看看法院怎麼判,再來討論其他事情。

高中生的觀察-監委提出意見表示案件不單純-第一篇

/陳冠婷
2013年12月5號現場模擬從橋下往橋上看
2013年,我來到冤獄平反協會實習,在那邊最深入接觸到的案件,就是后豐大橋案。這個案件有兩位檢察官經手過,第一位檢察官認為證據不足,沒有起訴;但兩年過後證人翻供,另一位檢察官起訴了這兩位現在被關在牢裡的人。這個案件最大的轉折點就是證人的證詞,事情發生當天說他不知道發生什麼事,兩年後卻又改口說他其實全部都有看到。總之,不論證人說了什麼,先來看看法院怎麼判,再來討論其他事情。

20140819


【等待無罪判決:冤枉啊 我兒沒有殺人】


司法正義、全民高度期待,但如果遭到冤判,當事人又該如何平反呢?今天華視新聞雜誌封­
面故事,「等待無罪判決」系列報導,我們繼續要來看、另一起可能是司法冤錯的案件。這­是發生在12年前的「后豐大橋女子墜橋案」,當時陳姓女子凌晨墜橋死亡,關鍵證人指控­,是女子的男友王淇政、和他的朋友洪世緯,將女子從橋下拋下,法官採信證詞,將兩人以­共

2014/8/18 華視新聞雜誌-等待無罪判決:冤枉啊 我兒沒有殺人


【等待無罪判決:冤枉啊 我兒沒有殺人】


司法正義、全民高度期待,但如果遭到冤判,當事人又該如何平反呢?今天華視新聞雜誌封­
面故事,「等待無罪判決」系列報導,我們繼續要來看、另一起可能是司法冤錯的案件。這­是發生在12年前的「后豐大橋女子墜橋案」,當時陳姓女子凌晨墜橋死亡,關鍵證人指控­,是女子的男友王淇政、和他的朋友洪世緯,將女子從橋下拋下,法官採信證詞,將兩人以­共

2014/7/31 向最高法院遞抗告書狀

今年2014年79號臺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駁回王淇政於2013年聲請的再審,后豐案義務律師表示:「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我們絕不放棄」,繼續為此駁回再審之裁定書提抗告,此為抗告書一狀,內容主要針對駁回之裁定(102年度聲再更字第1號刑事裁定)提出部分異議,抗告內容整理如下:

2014/7/31 向最高法院遞抗告書狀

2014/7/31 向最高法院遞抗告書狀

今年2014年79號臺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駁回王淇政於2013年聲請的再審,后豐案義務律師表示:「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我們絕不放棄」,繼續為此駁回再審之裁定書提抗告,此為抗告書一狀,內容主要針對駁回之裁定(102年度聲再更字第1號刑事裁定)提出部分異議,抗告內容整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