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31

自由時報-〈中部〉法律研討會 后豐大橋命案成案例

自由時報-〈中部〉法律研討會 后豐大橋命案成案例

〔記者歐素美/台中報導〕靜宜大學法律系、法律服務社及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昨舉辦「法律與科學的交會—從刑案探索鑑識制度與學術研討會」,會中針對日前發回更審的后豐大橋命案提出討論,律師黃虹霞表示,因警方調查中對於死者陳屍水平位移等出現多項疑點,她才為兩名嫌疑人免費辯護,希望有罪的就判,沒罪的就應還他們清白。
研討會議題包括「高處墜落的死因探討」與「槍傷鑑定及彈道分析在偵查中的運用」,分別以后豐大橋命案與涉及槍殺員警及在軍中死亡的鄭性澤與蔡學良為例,引發討論。
中山醫學大學醫學系教授周明智就高處墜落指出,手關節處骨折代表死者跌落有撐地的現象,屬於反射動作,只能判定死者有無意識,不能判定死者墜落時想死或不想死。
法醫石台平則表示,根據研究高處墜落的水平位移(牆根到遺體的距離),意外平均為○.三公尺,自殺則平均一.二公尺。

辯護律師:案情疑點多

后豐大橋命案辯護律師黃虹霞說,后豐大橋命案有許多疑點,若死者是被兩名嫌疑人抬起丟落大甲溪,為何死者沒有在掙扎過程於指甲抓留下嫌疑人的DNA,死者腋下等部位也沒有指壓或手抓等痕跡,而且半夜一點,要從河床上看到后豐大橋上的案發過程幾乎不可能,而且死者的水平位移為兩公尺,不符合意外約○.三公尺的研究結果。
黃虹霞說,法官當初不應只憑證人證詞,未經詳細調查模擬就宣判,目前該案發回更審,若沒罪就應還民眾清白。
新聞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88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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